自定义样式集中的样式
在大多数情况下,无需更改样式集中的样式,因为这些样式旨在相互补充,并且使用其他样式集比自行自定义样式集更容易。 但在某些情况下,你可能想要更改属性 (,例如行距、字号或粗体,例如样式集中的样式) 。
在正在撰写的邮件中,选择要更改的样式属性设置样式的文本。
例如,若要更改“标题 1”样式的属性,请选择应用了“标题 1”样式的文本。
提示: 若要查看特定样式的属性,请选择需要样式信息的文本,然后在“ 样式 ”组中,单击“ 样式 ”对话框启动器 。 指向样式名称。 当指针悬停在样式名称上时,将显示属性信息。
在消息中,使用所需的新属性设置所选文本的格式。
例如,你可能决定要将“标题 1”样式的字号从 16 磅更改为 14 磅。
在“ 设置文本格式 ”选项卡上的 “样式” 组中的 “样式” 库中,右键单击要更改的样式。
单击“ 更新以匹配所选内容”。
注意: 邮件中具有该样式的所有文本将自动更改,以匹配定义的新样式。 此更改仅在当前邮件中可用,除非使用新名称将此样式更改保存为当前所选样式集的一部分。 有关保存自定义样式集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后面的部分。
注意: 如果更改了邮件中的样式,并且样式未按预期方式更新,请单击“ 样式 ”对话框启动器 ,然后单击位于窗格底部的 “样式检查器 ”按钮 () ,以确定文本是手动格式化的,而不是使用样式格式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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